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 蒐集目的及類別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因協助經濟部能源局辦理汽電共生設置潛力調查,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聯絡方式
 (如電話號碼、職稱、電子信箱或工作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您的個人資料僅供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於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
  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 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調查表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廠商聯絡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包括E-mail帳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服務機構、通訊住址、電話等資訊。
二、廠商聯絡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
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與刪除等權利。
三、廠商聯絡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但廠商聯絡人提供資料不足或有其他冒用、
盜用、不實之情形,可能將不能行使環保技術輔導所涉及之相關權利。
四、在廠商聯絡人就其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前,
本調查表得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於個人資料提供之範圍與目的內使用該等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