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de 1

基本資料 (必填)

廠商名稱
主計處行業別
填表人姓名
性 別 男性   女性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E-mail
每月申報聯絡人姓名
性 別 男性   女性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E-mail
工廠雇員性別統計 男性 女性


蒸汽使用情形

蒸汽主要用途 (可複選) 製程使用  發電  出售  其他
110年 製程蒸汽產生量
單位:公噸
110年 廠內蒸氣使用量 蒸汽類別 高壓
(30 kg/cm2以上)
中壓
(10~30 kg/cm2)
低壓
(10 kg/cm2以下)
單位:公噸/年
   
110年 售汽量
(無售則免填)
蒸汽類別 高壓
(30 kg/cm2以上)
中壓
(10~30 kg/cm2)
低壓
(10 kg/cm2以下)
單位:公噸/年
售汽對象
(廠家名稱)
110年 平均售汽價格
(無售則免填)
請選擇
600 元/噸以下   601~800 元/噸   801~1,000 元/噸
1,001~1,200 元/噸   1,201~1,400 元/噸   1,401 元/噸以上


110年度用電情形

經常(用電)契約容量 無簽訂經常契約容量
有簽訂經常契約容量  (如選"有",則請寫下述資訊)

     無時段別 kW
     有時段:
     尖峰 kW
     半尖峰 kW
     週六半尖峰 kW
     離峰 kW
備用(用電)契約容量 無簽訂備用契約容量
有簽訂備用契約容量  (如選"有",則請寫下述資訊)

     無時段別 kW
     有時段:
     尖峰 kW
     半尖峰 kW
     週六半尖峰 kW
     離峰 kW


110年度及未來規劃用電措施參與情形

是否參與新時間電價試行方案 是,已經參與    尚需評估,未來可能參與    否,無意願參與   

   有關台電新時間電價試行之相關資訊,詳情請參閱底下台電說明:
   https://www.taipower.com.tw/upload/29/2021100817275231418.pdf
需量反應措施 是否參與  是     否 (以下免填)  
參與類別
及抑低量

計畫性減少用電( 月減8日型; 日減6時型; 日減2時型):

                抑低契約容量 kW、 實際最大抑低量 kW

臨時性減少用電( 限電回饋型; 緊急通知型):

                抑低契約容量 kW、 實際最大抑低量 kW

需量競價( 經濟型; 可靠型; 聯合型):

                抑低契約容量 kW、 實際最大抑低量 kW
輔助服務措施 是否參與  是     否 (以下免填)  
參與類別 調頻備轉
即時備轉
補充備轉


汽電共生或發電設備設置規劃

增設或汰換意願
(請勾選1個)
無意願設置 (以下免填)   有意願設置 (新設/增設)
汰舊換新  淘汰不換新 
規劃設置機組身份 合格汽電共生系統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一般自用發電設備  
增設或汰換原因
機組數目 變更前:
變更後:
總裝置容量 變更前:
變更後:
民國 111 至 116 年
汰換機組規劃
機組編號 1 2 3 4
發電方式 汽電共生
純發電型
汽電共生
純發電型
汽電共生
純發電型
汽電共生
純發電型
原動機型式
裝置容量 (瓩)
汰換年度
燃料別
民國 111 至 116 年
新增設/換新機組規劃
機組編號 1 2 3 4
發電方式 汽電共生
純發電型
汽電共生
純發電型
汽電共生
純發電型
汽電共生
純發電型
原動機型式
裝置容量 (瓩)
商轉年度
燃料別
辦理環評時間
(無則免填)
辦理能源使用說明時間
(無則免填)
規劃申請自用發電
工作許可函時間
(無則免填)
規劃辨理自用發電
登記證時間
(無則免填)
規劃辦理合格汽電共生
登記時間
(無則免填)


影響因素

目前影響設置意願
或營運優劣之主要因素
( 依影響程度 由大至小:1至8 )
填寫數字不能重複
機組運轉年限屆齡
能源政策及環保規範
水資源及供電線路缺乏
產業結構調整,蒸汽需求漸少
能源價格因素(電力、燃料)
餘電收購費率
管線鋪設用地取得問題
其他

註:
1.填報欄位不足者請提供煤炭相關資料,並以EMAIL方式寄送至 diyuan.chuang@tri.org.tw,莊迪元 先生。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 蒐集目的及類別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因協助經濟部能源局辦理汽電共生設置潛力調查,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聯絡方式
    (如電話號碼、職稱、電子信箱或工作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您的個人資料僅供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於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
     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 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調查表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廠商聯絡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包括E-mail帳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服務機構、通訊住址、電話等資訊。

二、廠商聯絡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
       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與刪除等權利。

三、廠商聯絡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但廠商聯絡人提供資料不足或有其他冒用、
       盜用、不實之情形,可能將不能行使環保技術輔導所涉及之相關權利。

四、在廠商聯絡人就其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前,
       本調查表得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於個人資料提供之範圍與目的內使用該等個人資料。

       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告知事項。
       本人同意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本人同意按下提交鍵之動作代表同意並簽署本個資同意書。

問卷到此結束,感謝您的回答